星期二, 7月 04, 2006

這幾天有兩件事情值得提出來討論,一是權利觀念,一則是修身自省。

首先,權利觀念相關的就是最近剛落幕的罷免案。如同我之前跟朋友討論時所提出的,即使我知道「罷免」不會成功,我還是認為罷免案必須成立,原因很簡單:無論你我支持誰,罷免權都是保障我們主張的權利。它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,所以不應輕易放棄。否則將來政黨輪替,那些人會更肆無忌憚。

而修身自省的則是最近龍應台女士的「今天這一課:品格」一文被老大炒出來後,一時之間成為必要一讀。

龍應台女士有學者之風範,敢言執政者所不願聽聞之言,是學者所當為。

讀「品格」一文時發現,若將文中所述元首所應有的四個核心責任,稍加修改亦可適用於企業領導人:

第一,不管企業處境多麼艱困,他要有能耐使員工以自己的組織為榮,使員工有一種健康的自豪感。

第二,不管競爭對手如何強悍,他要有能耐凝聚員工的認同感,對組織認同,對部門認同,尤其是對彼此認同。

第三,他要有能耐提得出企業的長遠願景。員工認同這個願景,心甘情願為這個願景共同努力。

第四,他不必是聖人,但他必須有一定的道德高度,去對外代表全體員工,對內象徵企業的價值共識。小學生在寫「我的志願」時,還可能以他為人生立志的傚法對象。


想一想,是不是也是相同的道理呢?為人君者,不可不自省。

為人為事,必行正道。現在的社會人人都為了不敢勇於認錯而扭曲事實,不但沒有騙到任何人,反而欺騙了自己,連自己最寶貴的良心都抹去。隨手翻開新聞,光從表象片段都無法讓人相信當事者的陳述與詭辯,不但沒有得到社會體諒,反而因此被人看輕人品,為了圓謊而不斷撒謊,實在是不智之舉。